7月5日,国家药监局消息,NMPA发布的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局在《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解读中指出,国家药监局正在加快国家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其中在发布纸质版《中国药典》的基础上,将推出网络版《中国药典》,方便国家药品标准的查询和使用。
重点内容:
本《办法》所称药品标准,是指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来源、处方、制法和运输、贮藏等条件所制定的、用以评估药品质量在有效期内是否达到药用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均一稳定的技术要求。
本《办法》对标准管理适用范围: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标准。
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等的标准管理的规定:
中药标准管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中药标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化学原料药的标准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中国药典》中药用辅料、药包材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按照本《办法》中国家药品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药用辅料、药包材标准的执行,应当符合关联审评和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新版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持有人应当开展哪些工作?
新版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持有人经评估其执行的药品标准不适用新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有关要求的,应当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补充申请并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证据。符合规定的,核准其药品注册标准。
新版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执行药品注册标准的,持有人应当及时开展相关对比研究工作,评估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方法、限度是否符合新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要求。对于需要变更药品注册标准的,持有人应当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相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备案或者报告,并按要求执行。
为便于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国家标准管理以及企业进行国家药品标准查询,国家药监局正在加快国家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在发布纸质版《中国药典》的基础上,将推出网络版《中国药典》,方便国家药品标准的查询和使用;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国家药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面、实时、准确、动态、可快速查询检索的国家药品标准动态数据库,为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进一步提升药品标准社会服务水平。